为支持药品出口贸易,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出口药品检查和出口证明的管理,国家药监局制定了《药品生产企业出口药品检查和出口证明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生产企业出口药品检查和出口证明管理规定
国家药监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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