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春节元宵期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1月12日,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则儒副局长带领由市食药监局稽查局、药品流通安全监管科组成的第三督察组深入潮南区,专项督查春节元宵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潮南区副区长郑孟坚、潮南区食药监局班子成员和各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了检查工作。
督查组首先听取了潮南区食药监局的工作情况汇报并检查了相关的文件、检查记录。从检查情况看,潮南区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节前检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会议,传达市局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春节、元宵和“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定工作方案,由区局领导带队成立3个联合检查小组,加强对峡山街道重点路段相关企业的专项检查,同时各监管所也同步加强对各辖区重点路段相关企业的专项检查。并于2016年12月29日凌晨突击清理了一家无证加工生产猪血、豆腐制品的小作坊。随后,按照“双随机”原则,督查组随机检查了小上海超市、长康大药房等食品药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了企业管理制度,应节食品药品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检查中,郑则儒副局长强调,春节元宵期间是食品药品消费集中期,安全责任不可忽视。要求各食品药品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求潮南区食药监局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履职尽责,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保障节假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药品流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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