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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坐堂?遭禁6年后“重出江湖”
发布时间:2007-12-28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我会会长朱梓明先生连年来一直为恢复中医坐堂合法化而奔波,他借助政协常委的身份多次向政府提出了“尽快让中医坐堂合法化”的建议。如今“中医坐堂”这个在6年前遭禁的行医模式将在全国9个城市以合法身份“重出江湖”。
  2007年10月1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07年12月1日起,准许在全国9个城市: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沈阳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福建省漳平市、江西省南昌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凤翔县的药品零售企业试点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时间是4个月。这是中医坐堂遭禁六年后首次被赋予合法身份。
  试点中医坐堂门槛不低
   “申请中医坐堂诊所的药店,门槛比较高,不是大小药店都能申请的。”河南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人张重刚介绍,根据相关规定,中医坐堂医诊所由中药饮片品种不少于400种的药店设置,而且只允许提供中药饮片服务。
  另外,设置的诊室必须独立隔开,诊室不超过两个,每个诊室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必须设有诊察桌、诊察床、诊察凳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最重要的是,“坐堂医”的资质,必须是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但同一时间坐诊的中医执业医师不超过2人。此外,中医坐堂医诊所的名称不能乱起,必须采用识别名称加通用名称,即“××中医坐堂医诊所”,不得以名医、专家、医苑的名义悬挂标牌或夸大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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