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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02-01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

(2022年第126号)

    为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质量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国家药监局制定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2月29日


2022年第126号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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