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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2-01-05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为规范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并于日前印发。
  《办法》对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应履行的主要职责、投诉举报工作的受理分工,以及投诉举报跟踪督促和投诉举报分析处理等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办法》共六章,三十三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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