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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就保健食品功能范围调整方案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2-06-05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据新华社北京6月4日电 (记者胡浩)为严格保健食品管理,切实提高准入门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日就《保健食品功能范围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拟取消改善生长发育、辅助降血压等4项保健功能,明确四种情况应当将少年儿童作为不适宜人群,同时拟进一步调整和规范保健功能名称。

    根据2011年《保健食品功能范围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情况和专家论证结果,再次修订的方案拟取消改善生长发育、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辅助降血压、改善皮肤油分4项保健功能,涉及胃肠道功能的4项合并为1项、涉及改善面部皮肤代谢功能的3项合并为1项,最后确定为18项保健功能。

    为保护少年儿童的权益,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调整方案中拟对缓解视疲劳功能、促进排铅功能、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及其他有关功能项目的适宜人群范围进行调整,在这四种情况下,将少年儿童作为不适宜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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