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黑诊所”及非法行医活动,我市日前制定了《汕头市整治黑诊所及非法行医问题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方案安排,我市将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等非法行医活动。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药店无证坐堂行医行为。我市成立汕头市打击“黑诊所”及非法行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督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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