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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
发布时间:2012-06-19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新华社深圳6月18日电(记者吴俊) 从7月1日起,深圳全市公立医院所有药品面向所有就医人群实行“零加成”销售。

    据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测算,取消药品加成将直接减轻群众门诊就诊个人自付费用近两亿元。

    据深圳市卫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市委常委会议今年3月22日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深圳将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真正切断医院、医生开方与药品销售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

    此前,深圳拟根据《深圳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方案》,分“两步走”取消药品加成:第一步先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和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实施,第二步等门诊诊金和住院诊查费两个收费项目价格调整后再面向全市全部就医人群取消所有药品的加成。

    考虑到“两步走”将会出现不同人群“两个价格”,给医院财务管理、收费操作等带来困难,也增加了医院信息系统改造和宣传解释的难度。

    为了更彻底地实现药品“零加成”改革的目标,深圳市医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7月1日开始,全市公立医院所有药品面向所有就医人群实行“零加成”销售,一步到位。

    与此同时,深圳将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由价格部门出台新的收费标准,分级提高诊疗服务收费标准,以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每门诊人次提高门诊诊金12元,其中三级医院的门诊诊金每人次提高14元,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的门诊诊金每人次提高11元;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诊查费37元,其中三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人次提高43元,二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人次提高33元,一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人次提高24元。

    深圳市卫人委相关负责人说,诊金提高不会增加患者就医负担,深圳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将承担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诊疗费用增加部分,而提高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造成的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亏空,由深圳市政府财政兜底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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