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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总局:保健食品广告90%以上虚假违法
发布时间:2013-06-13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据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 因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全国32家的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7日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告诫。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对2012年全年和2013年1月至3月期间全国118个省级电视频道、171个地市级电视频道和101份报刊的监测数据,保健食品广告90%以上属于虚假违法广告。其中,保健食品广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严重违法广告占虚假违法广告的39%。

  由于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严重扰乱了广告发布秩序,给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带来隐患,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开展“打四非”和八部门联合开展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生产海通牌奥复康片的济南基业海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32家出现“长期、大量、覆盖区域广、严重误导欺骗消费者、社会影响恶劣、危害风险性大”等严重违法广告的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进行行政告诫。被告诫企业名单已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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