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转发省人社厅通知,对从2010年开始实施的广东省医保药品目录做出细调,其中,“丁咯地尔口服常释剂型”等三种西药被停用。
通知指出,删除《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简称《药品目录》)中“丁咯地尔口服常释剂型”(西药第590号)、“丁咯地尔注射剂”(西药第★(590)号)以及“吡哆醛丁咯地尔口服常释剂型”(西药第604号)。 据了解,这类药品主要用于脑血管病治疗,今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丁咯地尔进行了再评价发现,其具有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的风险,此类风险超过了其有限的临床治疗效益,遂决定停止它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摘自《汕头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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