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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价诊室费用可降20%
发布时间:2013-06-24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为有效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费用负担,我市试点开展“平价医院、平价诊室、平价药包”医疗服务工作。其中,南澳县人民医院率先试行平价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则设立平价诊室。

    我市目前已确定南澳县人民医院率先开展平价医院试点工作。平价医院人均门诊、住院费用将低于同等级、同类型医院平均水平。在平价医院将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抗菌素使用品种、使用率将低于同等级、同类型医院。到2015年,所有区县至少有一家平价医院。与此同时,我市还确定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率先设立平价诊室,各区县也要确定1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设立平价诊室。到2015年,全市除已确定为平价医院以外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力争平价诊室占医院门诊资源的1/10。平价诊室以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为主;主要服务对象为农村五保户、城市特困户、最低生活保障户、三级以上残疾人员、在校贫困学生、革命烈士直系困难亲属以及农村退伍复员特困军人等困难群众,但鼓励兼顾一般人群。平价诊室主要使用基本药物和其他价格相对价廉的药物,单病种医疗费用较普通门诊降低15%-20%,中医平价诊室使用中药的病例比例不低于70%。

    此外,各区县所有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推广使用“平价药包”,纳入“平价药包”的病种,其人均门诊药品费用不高于该医疗机构该病种上年度平均值。据悉,医疗机构实行平价服务所减免的费用由政府负责全额补偿;确定的平价药包也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汕头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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