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汕头市社会组织总会召开第一届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了总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标志着汕头市社会组织总会正式成立。总会成立大会上,聘请汕头市委副书记孙光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泽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通声;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马逸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棉生;市政协副主席林合坤为荣誉会长。聘请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李翔;市总工会副主席高耿浩;市团委书记陈玩雪;市妇联主席陈榕;市社工委专职副主任蔡才昂;汕头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阎志刚为名誉会长。选举汕头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镇坤为会长。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通声,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马逸丽,市政协副主席林合坤,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王世国等省、市有关领导出席了成立大会,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发来了贺信。我会是发起单位之一,经选举入选为副会长单位,会长许凯俊任副会长,并在会长宣读总会经费管理办法草案。
据悉,汕头市社会组织总会第一届理事会任期五年,主要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要求,坚持依照章程,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依法办会,努力发挥社会组织总会枢纽型社团的作用,努力推动我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进程,为建设幸福和谐汕头做出应有的贡献。总会成立之后,将争取承接并履行全市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审核和到期换证审核,全市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审核备案,全市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的初审等多项职能。并在承接政府转移的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基础上,不定期举办专题研讨班,联谊会、文化节,组织多形式的交流,拓展信息化服务领域,特别是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方面,发挥总会的牵头带动作用,提升全市社会组织整体质量。同时,总会将积极协助政府参与公共管理,引导社会组织开展以扶贫、帮困、助学、义工等定点、专项活动,以提供优质服务、真情回报社会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公益活动,树立社会组织的公益形象;引导社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制定自律与诚信守则,建立社会责任体系,促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度。总会还将致力于提升综合能力,努力打造成为全市社会组织品牌,作为总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方向。
总会成立大会上,汕头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汕头市社会组织总会荣誉会长郑通声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近年来,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在上级机关的有力指导和支持下,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基本确立了发挥汕头经济特区优势、区域优势、文化优势,促进全市社会组织专项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快车道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使全市社会组织呈现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初步形了遍布城乡、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组织体系,社会组织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他们在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倡导互助友爱,舒缓就业压力,反映公众诉求,提供公益服务,化解社会矛盾,推动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当前,在各级政府加快推进职能转移、简政放权的大形势、大背景下,汕头市社会组织总会的成立,是我市社会组织专项工作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市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迈入一个新的起点。作为汕头市各类社会组织的联合组织,总会要成为我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一个试验田,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创新特色,努力把总会打造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成为政府与社会组织沟通、互动的主要渠道和社会组织间交流合作的有效平台,发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王世国副局长亲临会议并作讲话。出席会议的省市有关领导为社会组织总会揭牌,并一起启动了汕头市社会组织总会官方网站。
省、市领导为总会官方网站启动仪式
会长许凯俊宣读总会经费管理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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