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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药不可滥用
发布时间:2013-09-03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清热药是为里热证而设。里热证有虚有实,病变部位各有不同,热势轻重不一,此外尚有是否挟湿之异,因此,使用清热药当据证立法,依法选药组方。然而,当今有少数医者在使用清热药方面,不讲辨证论治,遂使清热药滥用不止。滥用清热药之表现甚多,归纳之,主要有以下数种。

  一、有医者但凭西医诊断而用清热药。

如西医诊断为胆囊炎,他们就用清胆热药;西医诊断为肺炎,他们就用清肺热药。他们把西医之炎症和中医之热证等同起来,不讲中医之特色,不讲辨证论治,因此,必然降低清热药之效果。

  二、有些病人,经常上火,久治不愈。

  医者不在经常二字上问个为什么,追溯一下原因,却一味按实火论治,且其方多用苦寒,结果越清热,病情越重。所以然者,以虚火当实火治疗,致阴虚加重,故虚火更旺也。比如:张某某,男,48岁,已婚,工人。长期咽喉干燥而疼,夜来加剧,且久治无效,舌质红,苔少,脉细数等。此乃肾之阴精亏损,虚火上炎之证,当滋阴降火。而医者却滥用苦寒之剂龙胆泻肝汤加减,遂致又出现五心烦热等,即是其例。

 三、医者只知患者是热证,但不知是虚热还是实热,更不知病变在何脏腑。

  有些医者将一些清热药罗列堆积在一起组成方剂,并令患者煎服。这样使用清热药,没有针对性,是难取得良好效果的。

  四、病人只说自己有热,但却不言症状,医者也不问病人,病人说开什么清热药,医者就开什么清热药。

  病人对自己不负责,医者对病人也不负责。结果,倒霉的还是病人。

    五、在暑天,有个别医者给病人开防暑降温药,但所用之方,不是清暑益气、养阴祛湿之剂,而是令服黄连解毒汤(黄连、黄芩、黄柏、栀子)。

  此方虽有清热泻火作用,但由于太苦太寒,故服之,易伤人之阳气,也易伤人之阴气。因此,用于防暑则弊多利少。

  六、诊断为湿热犯及脾胃而发黄,医者用茵陈蒿汤加减服至黄退、肝功能恢复正常,而医者仍令服之,并一服又是10余剂,可谓一直清利到底。

    中医认为,有是证即用是方,证已去之,为无是证而再用是方,是为药不对证,不仅不治病,反而更伤其身。

  七、发热(体温升高)不一定是里热证,里热证也不一定都有发热。

  然而,有的医者却不以为然,他们一见发热,即认为是里热证,遂立即予清热泻火药治之。有很多发热是阳虚所致,若寒证用寒药,虚证用攻邪之药,其病当然加重。

  上述说明,滥用清热药不仅加剧患者之病情,而且还会伤及人体之正气。因此,千万不可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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