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广东省民政厅公布了《关于表彰全省社会组织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的通报》,我市共有3个社会组织代表被授予“广东省社会组织模范个人”称号,我会秘书长李文英榜上有名!
为充分肯定社会组织在构建平安广东、幸福广东中所做出的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广东省民政厅决定,授予遵纪守法、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运作程序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公信度高,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树立了良好形象的40个社会组织“广东省社会组织模范单位”称号,授予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服务意识强、业务水平高、廉洁自律、团结同志,在管理和运作社会组织方面创造了成功的工作经验,为本业务或行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80名同志“广东省社会组织模范个人”称号。
【相关下载】131231.doc(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表彰全省社会组织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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