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粤民民〔2012〕135号)精神,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汕府〔2013〕104号)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公布了第一批汕头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市社会组织总会及总会部分会员单位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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