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首 页 关于商会 党建领航 商会动态 政策法规 行业资讯 会员单位 企业风采 品牌荟萃 用药安全 养生之道 联系我们
■ 关于商会
■ 商会章程
■ 自律公约
■ 选举制度
商会多家会员企业负责人入选2024年汕头市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名单
广东泰恩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李大妹被评为“汕头市优秀共产员”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荣获“汕头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广东洛斯特制药有限公司入选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目录
商会多位专家及会员代表入选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
汕头市蓉健药业有限公司成功举办中国生物血液制品学术研讨会暨10%成都蓉生层析静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汕头市药业商会 >> 药品知识


药酒服用须知
发布时间:2014-12-15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药酒虽然有一定的保健功效,但毕竟也是酒,属于燥热之品,不可过量饮用。消化性溃疡患者、痛风病人、高血压患者、酒精过敏的人不适合饮酒,对药酒最好也退避三舍。没有酒量、一喝就醉的人当然也不能饮药酒。即使有点酒量,喝药酒也得控制,以一天不超过100毫升为宜。由于药酒有一定刺激性,最好不要空腹喝,可配着饭菜饮用。

  即使是同一种药酒,也有人适合,有人不适合。以最常见的人参酒为例,气虚、怕冷、腰腿疼痛的人喝,就是“对症下酒”;,阴虚火旺、有热相的人喝了反而加重病情,适得其反。

  如果长期饮用药酒,最好先请医生诊断病情,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的药酒,用名贵中药材配制的药酒不一定就能强身健体,喝药酒也得注意其适应症和禁忌症。


汕头市药业商会 2010 版权所有
电话号码:0754-88290372 联系地址:汕头市瑞平路10号工商联大厦11楼 未经书面许可严禁转载和复制本站的任何信息
ICP备案号:粤ICP备18022317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