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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医保卡5月1日起全面停用
发布时间:2015-02-02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今年5月1日起将全面停止使用原职工医保卡,在过渡期内未启用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其医保卡仍可正常使用,但社保卡一旦启用,医保卡就自动作废。

  2011年11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发行首张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并不断加快社保卡制作发行步伐,规范和完善发行管理体系,以社保卡为载体,着力增强社会保险卡公共服务功能,提升社保公共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截至2014年底,我市累计制发社保卡512万张。

  据悉,社保卡可以办理医保个人账户消费、医疗费用实时结算、缴纳社保费、发放待遇、信息查询、公共保障等业务。此外,社保卡还含有银行的账户,该账户具有银联标准借记卡的所有功能,持卡可以进行存款、取款、消费等金融业务。

  市人社局借此提醒,为不影响职工医保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尚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社会保障卡制发情况,并按提示信息领卡或申请制卡。(汕头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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