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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用、忌用、禁用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5-02-03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我们在使用药品时,常发现使用说明书上标有慎用、忌用、禁用的字样。这三个词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含义却有很大区别。

  慎用:

  指的是用药时应小心谨慎,使用药物后,应注意观察。若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特别是小儿、老年人、孕妇及心、肝、肾功能低下者,尤应慎重从事,这是由他们所具有的某些生理特点决定的,例如体内药物代谢(包括解毒、排毒)能力减弱,导致机体对某些药物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一般不轻易使用。但慎用不等于不能使用,一般来说,遇到必须使用慎用药品的情况,应在医生的指导下应用。

    忌用:

  就是指避免使用或最好不用。如有些患者在服用某些药物后,可能引起明显的副作用,如磺胺类药物对肾脏有损害作用,肾功能不良者忌用;雷米封(抗结核药)对肝细胞有损伤作用,肝功能不良者应当忌用。但当病情需要不得不使用某些忌用药物时,应当寻找药理作用类似,但不良反应较小的其它药品代替。 若非用不可时,则须同时应用能对抗或减弱其副作用的药品,将不安全因素减到最低限度。家庭用药时,凡忌用药品最好不用。

  禁用:

  就是绝对禁止使用。对禁用药品,可以说无任何选择余地。因为患者一旦服用,就会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或中毒,如中药巴豆、牵牛、麝香、水蛭等药,孕妇绝对禁用。胃溃疡患者禁用阿司匹林,否则易造成胃出血甚至胃穿孔。吗啡有抑制呼吸中枢的作用,故支气管哮喘及肺原性心脏病患者禁用。家庭用药时,凡属禁用的药物,千万不可贸然使用,以防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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