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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痧的适应范围及禁忌
发布时间:2015-03-26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刮痧疗法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方法简单,疗效显著,操作也不是那么繁琐,但是有些禁忌和使用范围在刮痧前还是要注意一下的,下面向大家介绍些刮痧的注意事项,让大家刮出“真健康”。

  刮痧疗法的适应范围

  刮痧疗法适用于内外妇儿各科疾病,应用范围比较广泛。治疗的主要病证有:感冒咳嗽、体虚易感、自汗盗汗、发热中暑、头晕头痛、纳差不寐、牙痛口疮、遗精阳痿、月经不调、子宫脱垂、关节肿痛、跌打损伤、小儿厌食、遗尿流涎等。尤其是对于一些常见病有其独特的治疗作用。

    刮痧疗法的禁忌

  孕妇的腹部、腰骶部,妇女的乳头禁刮。

  心脏病出现心力衰竭者、肾功能衰竭者、肝硬化腹水、全身重度浮肿者禁刮。

  凡刮治部位的皮肤有溃烂、损伤、炎症都不宜用此种疗法;大病初愈、重病、气虚血亏及饱食、饥饿状态下也不宜刮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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