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综合消息 (记者翁夏 实习生张沛伦)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5年第二季度广东省药品质量公告》,公告显示共有36品种、55批次药品不合格,其中不乏牛黄解毒片、板蓝根颗粒等普通药品。昨天,记者走访市区多家药店,并未发现有不合格名单中的药品在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加强抽检力度,为市民把好药品关。
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官网了解到,本次全省抽验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项目主要有性状、溶出度、崩解时限、装量差异、可见异物、有关物质、含量测定等,其中我市龙湖区下蓬医院的“肌苷注射液”(批号1309131D)和潮阳区铜盂万春药店的“乙酰螺旋霉素片”(批号1402321042)被抽检结果显示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分别为可见异物和溶出度。
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市区凯德、大阳光、康泽等多家大型连锁药店,发现在质量公告之中出现的如黄连上清片、牛黄解毒片、氯霉素滴眼液、板蓝根颗粒等常用“同名”药品均有在售。然而“同名”并非“同姓”,我市在售药品的厂家均为云南白药集团、哈药六厂等“大牌”,而非公告中所“点名批评”的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等厂家。
位于党校路与金新路交界处的康润大药房金新总店的值班负责人告诉记者,店里的药品都是每天进货的,对保质期临近的药品他们会及时下架,保证市民能够买到新鲜、安全的药品。该负责人表示,按照2015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公告,店内不合格的药品早已下架,现有的药品都是符合规格的。“市内药店很多,竞争压力也比较大,但是居民买药是为了健康和安全,作为药店的工作人员,大家都懂得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假药、禁药是绝对不会再出售,这是对市民群众的负责,也是对自己良心的负责。”该负责人表示。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局长陈泽波表示,对于我市“榜上有名”的下蓬医院和万春药店内的不合格批号药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开展溯源,责令有关机构药品下架,并进行立案行政处罚。同时,对照不合格名单中其他种类药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连同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加强抽检力度,对发现问题的药品将实行扣押、查封、销毁,为市民营造安全用药环境。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应到具备资质的医院、药店选购正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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