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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监管局提示消费者不要从非法渠道购买抗癌类药品
发布时间:2016-05-16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近期,我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获多宗关于通过互联网渠道购买境外产抗癌药物的咨询和投诉,发现有人利用癌症患者及其家属迫切治疗疾病的心理,通过所谓专业人士推荐的方式,利用互联网、QQ群、微信群等渠道,大肆兜售所谓治疗癌症的进口新特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特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抗癌药作为治疗癌症的药品,必须从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合法医疗结构或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合法药品经营企业获取,严格按照医生的指导使用。
二、通过网上自行购买或按照所谓专家推荐的不合法渠道购买抗癌药品,均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不要从网上购买未标示药品批准文号的抗癌药,不要轻信互联网、患者交流群及以患者现身说法所做的推销宣传,以免上当受骗,威胁生命健康。
三、消费者如对药品的合法性产生怀疑,可登陆国家食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在“数据查询”栏目查询相关信息。如发现无证销售药品和销售未经批准药品的行为,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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