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通告。
附件:1.酶标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3.动态血压测量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4.心电图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5.病人监护产品(第二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9月25日
2017年第154号通告附件1.docx
2017年第154号通告附件2.docx
2017年第154号通告附件3.docx
2017年第154号通告附件4.docx
2017年第154号通告附件5.docx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