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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出席“汕头市非公经济人士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6-03-17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3月15日,汕头市委统战部、市民建会、市工商联联合在汕头迎宾馆召开“汕头市非公经济人士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会议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孔德镐主持。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马逸丽,市民建会主委余建明、市工商联机关干部和市民建会委员、各区(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及我市民营企业家代表出席会议。我会李文英秘书长出席了本次会议。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传递了明确导向,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释放出了毫不动摇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利好信号,鼓舞了士气,提振了信心,给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吃了一颗“定心丸”,激发了非公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尤其是用“亲”、“清”两字阐明了新型的政商关系,让大家敢于讲真话说实情,遵纪守法搞经营,对于激发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才能、推动企业不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马逸丽常委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指明了方向,极大地提振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信心,也增强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信心。同时,马逸丽常委对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要把广大非公经济人士的认识和思想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广大非公经济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坚定企业发展的决心,提振把企业做强做大做优的信心。
    二是要贯彻落实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要认真梳理扶持非公有制经济的有关政策措施,全面深入进行宣传解读,帮助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措施内涵,切实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各类优惠政策措施;要加大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结合汕头实际,配套相关实施细则,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使政策措施更具可行性,操作性,发挥政策的最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是要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要继续深化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广大非公经济人士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回报社会,争当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四是要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秉持“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把广大民营企业家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正确理解和处理好“亲”、“清”关系。“亲”与“清”既是内涵各异、彼此不同的,更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必须反对“亲而不清”和“清而不亲”两种倾向,切实促进双方“亲”、“清”相结合,做到公私分明、彼此清白、各司其职、共同发展。
    五是要增强发展信心,在新常态下有新发展新作为。要深刻体会党中央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以及巨大的期望,正确认识我国经济发展大势,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抢抓发展新机遇,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展质量,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把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为建设美丽幸福汕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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