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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92项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在研项目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和在研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3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国家药监局关于92项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在研项目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和在研项目的公告

(2022年第76号)

    根据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优化评估工作结论,国家药监局将《眼科晶状体超声摘除和玻璃体切除设备》等86项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附件1)。自公布之日起,上述标准代号由YY改为YY/T,标准顺序号和年度代号不变。同时,将《肝脏射频消融治疗设备》等6项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在研项目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在研项目(附件2),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 86项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列表

2. 6项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在研项目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在研项目列表




                                   国家药监局

                             2022年9月7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76号公告附件1.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76号公告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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