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首 页 关于商会 党建领航 商会动态 政策法规 行业资讯 会员单位 企业风采 品牌荟萃 用药安全 养生之道 联系我们
■ 关于商会
■ 商会章程
■ 自律公约
■ 选举制度
汕头市蓉健药业有限公司成功举办中国生物血液制品学术研讨会暨10%成都蓉生层析静丙...
汕头市新特医药有限公司举行大健康科普活动
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学生工作与保卫处获评全国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鼎铭药业副总经理刘慈斌荣获《经营管理人才入库证书》
万年青“华银国际医疗广场”项目战略合作及启动仪式圆满举行
洛斯特制药与博腾股份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圆满成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汕头市药业商会 >> 政策法规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启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电子证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电子批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3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国家药监局关于启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电子证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电子批件的公告(2022年第8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提升国家药监局“互联网+药品监管”应用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启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电子证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电子批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1月1日起,对签发的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批件启用电子证照。实行电子证照后,推送成功即送达,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照。

二、生物制品批签发电子证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电子批件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明及电子批件具有即时送达、短信提醒、证照授权、扫码查询、在线验证、全网共享等功能。

三、申请人须先行在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并实名认证,妥善保管相关账号、电子证明及电子批件。

四、申请人可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法人空间“我的证照”栏目,也可登录“中国药监APP”,查看下载相应的电子证明及电子批件。常见电子证照问题解答可查看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电子证照常见问题解答”栏目。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2年9月30日


汕头市药业商会 2010 版权所有
电话号码:0754-88290372 联系地址:汕头市瑞平路10号工商联大厦11楼 未经书面许可严禁转载和复制本站的任何信息
ICP备案号:粤ICP备10057288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