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药品不能再继续使用了?首先我们得明确,过期药品无论外观是否改变都不能继续使用。
药品有效期是指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药品能够保持合格质量的期限。如果超过有效期,药品中的有效成分可能会降解或分解产生其他杂质,从而导致药品达不到目标疗效或产生不良反应。
那么,在有效期内的药品就一定没问题吗?别大意,若发生以下外观改变也不可继续使用。因为,药品若没有按照规定的条件储存,可能会受温度、光线、空气(氧)、湿度和水分等影响发生潮解、干裂或溶液澄明度等肉眼可见的物理或化学变化。
片剂 正常的药片表面干燥光亮,如果药片表面出现花斑、变色,外表的糖皮开裂、粘连,或者出现特殊的臭味,说明药品出现了变质,不能再继续使用。
胶囊剂 正常的胶囊壳坚硬光滑,如果外壳出现变软、变形、粘连或者内容药粉漏出的现象,说明药品已经不能继续使用。
冲剂 正常冲剂的颗粒松散干燥、容易滚动,如果出现潮湿结块或粘连成团的现象,说明已经变质。
糖浆剂、合剂、酊剂 通常此类药物制剂的性状是澄清透明的,若有少量沉淀但是经过振摇后可混匀;如果出现大量沉淀、块状物或出现酸败、异臭、霉变、胀袋等异常现象则说明药品已经变质。
粉针剂 正常粉针剂经过振摇后粉粒细腻松散,溶解后澄清透明;若振摇不散,溶解后浑浊、有异物,说明药品变质。
水针剂 正常水针剂应为澄清透明的液体,若液体变色、浑浊或析出沉淀、结晶,出现絮状物,甚至同一批号颜色不一致,说明药品变质。
膏剂、栓剂 如果膏剂、栓剂出现发霉、异臭、水油分层,或者出现结晶、颗粒说明已经变质;但是如果栓剂出现了软化,不必过度担心,可以在冰箱冷藏后继续使用。
滴眼液、滴耳液 此类药品通常建议开封1个月内尽快用完,若出现结晶、浑浊、絮状物、变色等现象,则不能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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