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药品变质后会出现肉眼可见的不正常现象,但不代表外观正常的效期内药品就可以正常使用。一种情况是,药品说明书明确规定了该药物在某条件下可保存的时长,脱离限定保存条件时间即使未发生外观改变也不可使用。
比如我国药典对眼用制剂、耳用制剂、鼻用制剂3种剂型的使用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即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如果说明书中有明确注明启用后几天内用完则以说明书规定为准。
另一种情况是,有效期内的药品若没有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储存,即使在有效期内药品质量也难以保证。因为不恰当的储存条件可使药品发生水解、氧化和光降解等化学反应,有效成分降解或产生肉眼不可见的杂质,降低药效甚至导致不良反应,常见的影响因素及机制如下:
温度 温度过高,加快药品变质速度,导致某些药品直接失效变质;温度过低,液体制剂出现晶体析出或分层等现象,水针剂等注射剂也会冻裂受损。常见冷藏药品有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和抗生素。
空气(氧) 药品除掉包装后在空气中氧气的作用下发生缓慢氧化,不仅疗效降低,也可能发生变色或沉淀等现象。
湿度和水分 湿度过高易导致药品受潮水解,加快药品降解。易发生水解的药物有地高辛、克林霉素、硫唑嘌呤和顺铂等。
光线 光可激发氧化反应,加速药物的光分解。某些药物具有光敏感性,如硝普钠、氢化可的松、维生素A等需避光保存;某些药物光降解后可产生光毒性,如呋塞米、乙酰唑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