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日的来临,光照变强,如果服用某些药物外出,可能会引起药物光敏反应,出现皮肤红肿、瘙痒等症状。究竟什么是药物光敏反应?可能诱发光敏反应的药物有哪些?又该如何防治呢?
何为药物光敏反应
药物光敏反应是指使用药物后,暴露于紫外线所产生的
不良反应,可分为光毒性反应和光变应性反应。
光毒性反应是一种非免疫性反应,可发生于任何人,临床表现类似严重晒伤,可见水肿性红斑,严重者会出现水疱,自觉有灼热感和刺痛感。急性症状消失后会出现皮肤松弛、干燥、脱屑、色素沉着等现象。光毒性反应的强度与导致光敏反应药物的浓度和光照时间、强度有关。而光变应性反应是一种迟发性变态反应,发生于少数过敏体质者,临床表现类似接触性皮炎,日光暴露区域可见丘疹、红斑和/或鳞屑、水疱,自觉瘙痒而无烧灼感,部分可能发展成慢性、持久性光敏反应。
易引起光敏反应的药物
一些口服药或局部用药易引起光敏反应,在用药时需严格遵医嘱并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
喹诺酮类抗菌药物 使用该类药物(如环丙沙星、左氧氟沙星、依诺沙星、氟罗沙星、洛美沙星、培氟沙星、司帕沙星、加替沙星、莫西沙星等)可能导致中度至重度光毒性反应,主要表现为暴露于光照部位(如面部、颈部V区、前臂伸侧、手背等)的过度日晒反应,出现红斑、渗出、水疱、水肿等症状。服用该类药物时应当避免过度暴露于日光或紫外线下,如果发生光毒性反应需立即停药。
四环素类抗菌药物 服用中剂量或大剂量该类药物(如地美环素、金霉素、多西环素等),易引起光毒性反应,症状类似于严重烧伤,建议患者服用该类药物期间不要直接暴露于日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出现红斑等应立即停药。
抗
肿瘤药物 服用该类药物(如伊马替尼、维莫非尼等)发生光毒性反应十分常见,因此需要在服药期间和停药后7日内避免日光暴晒或暴露于类似的强光源。
煤焦油 该种皮肤科用药说明书提示,外用易引起光敏反应,用药部位在72小时内应避免日光暴晒。同时,该类药物与光敏药物共用可加剧光敏作用,因此不得与甲氧沙林或三甲沙林等药物合用。
酮洛芬 该种药物说明书提示,局部使用时可能发生皮肤对光敏感性增加,因此建议在治疗期和治疗后两周内避免直接暴露在日光下。
补骨脂素 该种药物有光敏作用,常与紫外线A段照射联合使用,用于治疗多种皮肤病(如银屑病、湿疹等),但治疗过程中必须避免正常皮肤接触该药并受到紫外线A段照射,以免引发皮肤红肿、色素增加等光敏反应。
异维A酸凝胶 该种药物说明书提示,使用该药物涂抹的暴露部位应避免日光及紫外线的照射,如照射不可避免,应涂上防晒
药品或采取遮蔽措施,同时在药物使用期间应避免使用日光灯。
除上述药物外,抗雄激素药物(如氟他胺)和抗肿瘤药物(如替加氟)等易引起的光敏反应为光变应性反应,相关症状通常在停药后4-8周内消失。
光敏反应的预防与治疗
使用上述药物的人群,尤其是曾发生过用药导致光敏反应的人群,在用药期间至停止用药后一段时间内(时长取决于药物在体内的代谢时间),均应严格防晒。可采取如避免日照较强时外出、使用广谱防晒霜、穿防晒服或长袖上衣和长裤、戴宽檐帽,以及在汽车和房屋的窗户贴上可阻挡紫外线的贴膜等措施。
一旦出现光敏反应症状,无论是光毒性反应还是光变应性反应,都应尽可能立即停用药物,并继续做好日光防护。
对于大多数光毒性反应,可以按日晒伤处理,采用冷敷、涂抹润肤剂和口服镇痛药进行对症治疗。对于光变应性反应,临床上医师可能会采取与治疗接触性变态反应类似的方式进行治疗,如对受累区域涂抹外用皮质类固醇减轻瘙痒和炎症反应,对症状比较严重者可考虑使用抗组胺药物和抗炎药物治疗,必要时还可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作者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
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