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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区分药品和保健食品?
发布时间:2023-07-18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与药品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保健食品没有确切的治疗作用,不能用作治疗疾病,只具有保健功能。
首先,药品和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不同,药品的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H(Z、S、F等)*****号”,而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是:“食健字****号”。其次,药品和保健食品说明书的内容不同,药品的说明书中应规定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而保健食品的说明书上注明了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保质期等内容。由于药品和保健食品的生产及配方组成不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也不同,药品具有确切的疗效和适应症,而保健品是食品,只具有保健功能,没有治疗功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明确规定保健食品不得宣传疗效,必须在包装上明显处标明:“本品不能替代药物。"
需要指出的一点是,现在有个别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为了扩大销售,搞虚假宣传,人为地夸大保健品的功能,这就误导了部分患者,给消费者带来伤害。因此,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或保健食品时一定要先看准“批准文号”,有病及时到医院就诊,以免耽误正常治疗、加重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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