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现予发布。
本通告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国家药监局
2023年11月3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56号通告附件.docx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