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完善说明书内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用药苯佐卡因、硫普罗宁注射液和复方甘草口服溶液说明书进行了修订,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将修订内容通知行政区域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凡需要根据修订内容修改说明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将修改内容及时通知到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和部门,并尽快对已出厂的上述药品说明书予以更换。
【相关链接】
关于修订外用药苯佐卡因说明书的通知.doc
关于修订硫普罗宁注射液说明书的通知.doc
关于修订复方甘草口服溶液说明书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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